隨著新冠疫情防控形式的不管變化,農村聚集性疫情的不斷發生使農村的疫情防控工作變得尤為重要,結合疫情防控的常態化及農村防疫工作的特點,動監所對基層動物防疫員進行防疫工作的方式提出了更嚴格的程序和要求,請相關從業人員認真遵守:
1、基層動物防疫員在實施動物防疫活動前,應當向當地村委會(社區)登記備案,如實報告擬活動區域和持續時間等內容,經同意后方可實施。
2、低風險地區需跨村實施動物防疫工作時,應報鎮區、街道主管部門備案批準后,方可實施相應防疫工作,中高風險區則在此基礎上遵守疫情防控指揮部統一安排。3、基層動物防疫員應遵守當地防疫政策,測量體溫,全程佩戴口罩,同時配備便攜式消毒器、消毒藥等物品,在每戶防疫活動開展前、后及時進行消毒,建議穿防護服開展防疫工作。4、基層動物防疫員在進入養殖場(戶)前,應詢問該場(戶)人員及養殖動物的健康狀況,同時盡量減少與人員的接觸,盡量縮小活動范圍。5、基層動物防疫員應如實詳細記錄行動軌跡,如出入的場所、接觸的人員及交通方式等,做到行動軌跡全程可追溯。6、開展防疫工作所產生的口罩、手套、防護服等消毒后進行妥善處理。
1、有發熱、咳嗽等癥狀的基層動物防疫員不得實施動物防疫活動,并按規定向主管部門匯報身體狀況。
2、未佩戴口罩、手套等基本防護裝備或未進行妥善消毒的基層動物防疫員不得開展動物防疫活動。3、如發現養殖場(戶)有發熱等異常狀況,基層動物防疫員不得進入該場所,并及時向村委會(社區)匯報。4、不能對健康狀況異常的動物實施防疫工作,并應將異常情況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5、基層動物防疫員不得遺漏、隱瞞防疫活動實施期間的相關活動信息。6、防疫工作開展全程應嚴格遵守當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及動物防疫法相關規定,保質保量完成工作。